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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详细资料 发布日期:2007-4-3 17:02:33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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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实现城市照明节能15%
海南省政府近日发出节能通知,在“十一五”期末,我省中、小城市要分别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占公共建筑总面积的15%与10%。据了解,我省现有各类建筑近2.2亿平方米,建筑能耗折合标煤约为160万吨,约占全省总能耗的20%。
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目标要求,凡我省城镇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居住和公共建筑强制执行民用建筑节能50%的标准;加强城市照明管理,推广绿色照明,促进节约用电工作,2008年实现城市照明节能15%;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%以上。“十一五”期末,在我省形成比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广泛使用节能灯具和新型节能光源,加快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光源和灯具的改造步伐。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。中、小城市分别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占公共建筑总面积的15%与10%。
编辑:中国照明网/叶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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