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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详细资料 发布日期:2007-6-28 10:08:12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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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减排:制度建设比技术支撑更重要
节能减排作为刚性指标已经写进了“十一五”规划。如何实现这个目标?不仅政府和职能部门殚精竭虑,公众百姓也在朝思暮想。然而,经济生活中往往存有这么一种尴尬:每每说起节能减排,列举“技术亮点”往往不少,但现实情况却是难以事半功倍,实际效果并不明显。这实质上暴露出一个症结———节能减排,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水平能否支撑的问题,更是一个制度建设能否跟得上的问题。节能减排在向技术要成效的同时,更要重视制度建设所起到的“助推器”作用。
一项调查显示,很多消费者对于节能器具,如节能灯、节水马桶等,往往是“弃之不甘,用之不愿”。细究起来,诸如此类节能产品之所以叫好不叫座,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节能产品价格偏高,消费者节能所获得的收益,竟抵不上购买节能产品多付的成本。在这种情况下,就必须考虑由政策设计来“扶一把”:或是像日本那样对使用节能产品的普通家庭给予经济鼓励政策;或是像德国那样由政府对绿色电力采取差额补贴。可见,我们有许多节能产品,之所以难以推广应用,主要是被不合理的制度和政策门槛挡住了市场之路。
说到节能减排,强调制度建设比技术支撑更重要,还在于有效的制度能防止外部不经济性的问题。所谓外部不经济性,是指企业或个人的生产或消费活动,直接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带来了不良后果。打个比方说,排污企业给附近居民和其他企业带来损害,即产生了外部成本;但该排污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只计算自己的生产成本,没有为外部成本足额埋单。这个问题靠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商无法解决,必须通过政府制订并施行“谁污染,谁付费”的制度,使污染者所付费用能够完全覆盖其产生的负外部效应;将污染付费的成本传导到商品和资源的使用者,使他们支付的价格足以补偿生产成本和外部成本。
不言而喻,没有一个成本与收益相对称的制度设计,一出出环境上的“公地悲剧”就会不间断上演。所以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,环境友好型社会、节约型社会的建设,归根结底就是相应制度体系的建设。
在笔者看来,节能减排“制度推手”要从两方面入手:一是要出台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政和税收政策,纠正滥用资源、破坏环境的倾向,逐步体现出资源环境的使用成本和保护收益,用市场之手来引导节能减排;二是要严格执行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,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,将高耗能、高排污的项目“过滤”掉,靠政府之手推进节能减排。一言以蔽之,只有靠制度的执行力与约束力,真正让政府意识到职责,让企业感受到责任,让百姓享受到实惠,全社会才能满腔热情地参与节能减排,节能减排也才能成为社会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。
文章来源:中国消息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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